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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是指哪些啊?不交增值税的项目是指哪些啊?
84785011 | 提问时间:04/06 21:52
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通常包括:**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 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若被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例如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这些用途并不构成增值税的征税对象。这是因为最终目的不是进行销售,所以不能抵进项税。由于自产货物对应的进项税无法准确计算,因此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转出,这种情况下通常会被视为销售行为,需要按照计税价格确认销项税额。税法规定不允许将这部分货物视为用于应税项目以享受税收优惠,这不符合税法的规定。 不交增值税的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补助收入、存款利息、保险赔付、某些社区家庭服务业提供的收入、会费等**。 具体到不交增值税的项目,有些服务和收入是明确不被征收增值税的。例如,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公益事业的服务;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也不在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内;此外,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免征增值税;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同样享有免征增值税的待遇。 总之,当企业处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时,需要明确其用途是否属于非应税项目,并了解哪些情形下可以免除增值税,以确保符合税法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04/06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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