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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商业管理招商公司和物业公司是一个老板的,树木亮化和公区产生的电费是做招商公司吗?分录咋写?
84784960 | 提问时间:04/03 09:47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如果这些费用主要用于商业管理招商公司的业务,且该招商公司与物业公司虽然属于同一老板,但在财务上相互独立,那么这些费用应当计入招商公司的费用。在进行会计分录时,可以将这些费用归类为“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具体取决于亮化和公区电费在招商公司业务中的性质。 如果树木亮化主要是为了提升招商区域的形象,吸引潜在租户,那么这部分费用可以视为招商活动的一部分,会计分录可以写为: 借: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树木亮化电费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对于公区产生的电费,如果公区是招商公司和物业公司共用的,且电费是根据各自使用面积或其他公平标准进行分摊的,那么招商公司应当承担其分摊的部分。会计分录可以写为: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公区电费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04/03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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