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外购的用于赠送公益不是不视同销售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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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42 | 提问时间:03/30 07:56
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1. **保证增值税链条的连续性**:如果赠送环节不进行视同销售处理,那么这批货物在后续可能发生的流转中,增值税的链条就会中断,这不符合增值税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增值税应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2. **防止税收漏洞**:如果赠送行为不纳入税收体系,可能会被用来规避税收,导致国家税收损失。
3. **公平税负**:所有类似的货物流转行为,无论是销售还是赠送,都应承担相应的税负,以保持税制的公平性。
因此,即使是用于公益事业的外购物品赠送,也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视同销售的税务处理,以确保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03/30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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