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你说的:对于动产所有权的抛弃这类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是由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而不需要当事人明确表达或追求。 我怎么觉得这句话反而是:事实行为的定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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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8 | 提问时间:03/29 16:00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意思自治的体现。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如抛弃)、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如合同)以及多方民事法律行为(如三方协议)。事实行为则不以主体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不体现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而是根据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可以看出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抛弃需要民事主体以明确的意思表示才可以发生,比如你将旧手机丢进垃圾桶,表明你想要抛弃手机的所有权,反之如果你没有这个意思,手机不小心掉到了垃圾桶里,此时你仍然拥有手机的所有权,只是遗失了手机。先占的法律后果则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例如你捡到一部旧手机,为了物尽其用首先推定这部手机为无主物,你以据为己有的意思占有了这部手机,那么你就拥有了这部手机的所有权。反之如果是手机是别人不小心丢掉的是遗失物,根据法律规定你需要将手机还回去否则构成不当得利。
综上所述,二者的区别关键区别是意思自治,民事法律行为以民事主体的意思发生其追求的法律效果,体现民事主体的意思。而事实行为以法律规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体现的是立法者的意思。
03/2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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