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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赁办公楼签订三年合同,签订合同时预交一年租金,需要用使用权资产核算吗?
84784980 | 提问时间:03/26 21:35
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企业租赁办公楼并签订三年合同,在签订合同时预交一年租金,**通常需要用使用权资产进行核算**。 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当租赁合同满足一定条件时(例如租赁期限超过一年等),**承租人需要在财务报表中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相应的租赁负债**。这是因为承租人实际上控制了租赁物的使用,并且承担了与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收益。具体到您的情况,企业在租赁办公楼并提前支付租金时,实质上已经获得了该办公楼一段时间的使用权,因此需要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步骤如下: 1. **确认使用权资产**:在租赁开始日,企业应将未来支付的租金现值计入使用权资产。 2. **确认租赁负债**:同时,企业应将未来需支付的租金总额计入租赁负债。 3. **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需要计提折旧。 4. **利息费用**:租赁负债的利息部分在每个会计期间需要计入财务费用。 5. **支付租金**:随着租金的实际支付,租赁负债的本金部分逐渐减少。 总之,如果企业在租赁期开始时一次性预交了一年或多年的租金,这笔预付款项也应计入使用权资产,并在租赁期内逐步摊销。不过, 具体的要看你执行的什么财务制度,现在一般企业还是不使用这科目核算,一般是计入预付账款
03/26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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