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开庭审理,由审判员组成,不得有陪审员???为什么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84784994 | 提问时间:03/22 22:09
你好,
原则上开庭审理由审判员组成,不得有陪审员的规定,主要基于审理案件的性质和需要的专业性考虑。
首先,开庭审理涉及到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以及对法律适用的判断,这些都是高度专业化和技术性的工作。审判员作为经过专业法律训练的司法人员,具有处理这些工作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而陪审员虽然能够提供来自普通民众的视角和判断,但在涉及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法律问题上,可能无法像审判员那样做出准确、专业的判断。
其次,在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中,如行政诉讼二审程序,由于主要涉及法律适用问题,更需要专业法律人士来进行审理。陪审员在这类案件中的参与可能会因为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而影响到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但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且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然而,这一规定更多地适用于一审民事案件,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或审判程序,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
综上所述,原则上开庭审理由审判员组成,不得有陪审员,主要是为了保障审理的专业性和效率,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准确的审理。
03/22 22:11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