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为建筑公司,22年取得供应商开机发票4张,24年3月接到税务局通知,说该供应商为异常户,需要将我司在22年取得的4张发票进项转出,所得税转出,我司已把进项转出,问下,所得税是否应该转出?要是不用转出,是否有法律依据?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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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09 | 提问时间:2024 03/22 18:18
同学,你好
需要转出,就是这个费用不能扣除
2024 03/22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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