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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购的判断中,若客户有重大经济动因时为什么又要返回去比较产品原售价和企业回购价。这两个事情的逻辑是什么?
84785045 | 提问时间:03/21 23:00
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在售后回购业务中,企业将商品销售给客户之后,又以回购的形式从客户手中购回该商品。这种安排可能出于多种原因,例如提供融资、满足特定客户需求或为了处理存货。 当判断一项交易是否属于售后回购时,需要分析客户是否有重大经济动因将商品返回给企业。这里的“重大经济动因”指的是客户有充分的经济理由去执行回购权利,而不仅仅是因为形式上的安排。 以下是分析的逻辑: 1. **产品原售价**:产品的原售价反映了商品的初始交易价值,这是客户购买商品时支付的金额。如果这个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设定的,那么它通常意味着一个正常的销售行为。 2. **企业回购价**:企业的回购价是在售后回购协议中规定的,客户将商品卖回给企业的价格。这个价格可能会低于原售价,反映出商品的价值可能随着时间或使用而降低。 3. **比较原售价和回购价**:通过比较这两个价格,可以评估客户是否有动机执行回购权利。如果回购价显著低于原售价,客户可能没有重大经济动因去执行回购,因为这意味着他们会以较低的价格卖回商品,从而遭受经济损失。相反,如果回购价接近原售价或者考虑到其他因素(如商品的保值性、使用价值等)使得回购对客户来说经济上有吸引力,那么客户就有重大经济动因去执行回购权利。 4. **确定交易性质**:如果客户有重大经济动因执行回购权利,这通常意味着交易实质上是一种融资安排或租赁,而不是真正的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相应地确认相关的资产和负债,而不是仅仅记录销售收入。 总结来说,比较产品的原售价和企业回购价是为了评估客户是否有实际的经济动机去执行回购权利,从而确定交易的真实性质。这对于正确理解和报告交易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至关重要。
03/21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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