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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3年暂估了30万,发票来了20万,还有十万不会来了汇缴清算怎么填写?
84785003 | 提问时间:03/20 22:32
小小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 对于23年暂估的30万,发票实际只来了20万,还有10万不会来的情况,在汇缴清算时的填写方式如下: 首先,需要确认暂估的成本和发票之间的差额。在这种情况下,暂估的成本是30万,而实际收到的发票金额是20万,有10万的差额。 接下来,根据差额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1.如果暂估的成本和发票一致,那么不需要调整账务处理,直接将发票附到原来的凭证后面,汇算清缴时正常扣除。但在这个例子中,由于存在差额,因此不适用此情况。 2.如果暂估的成本和发票不一致,差额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同时调整相应的报表。在这个例子中,由于暂估了30万而发票只有20万,因此需要将差额的10万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账面金额应按照实际收到的发票金额20万进行填报,并在汇缴清算时按照调整后的金额进行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收到的10万发票,由于它不会再来,因此在汇缴清算时不需要再考虑这部分金额。只需按照实际收到的发票金额进行处理即可。
03/20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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