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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公司销售商品 一批,商品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2.6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代垫运费 1万元、增值税税额0.09万元,上述业务均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款项尚未收到。乙公司购入作为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并分别写出甲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84784960 | 提问时间:2024 03/19 20:25
小小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并代垫运费。我们需要计算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并分别写出甲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包括哪些部分。 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 = 商品价款 + 增值税税额 + 代垫运费 + 代垫运费的增值税税额 根据题目,商品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代垫运费为1万元,代垫运费的增值税税额为0.09万元。 所以,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 = 20万元 + 2.6万元 + 1万元 + 0.09万元 计算结果为: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是 236900 元。 接下来,我们分别写出甲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236900 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0 元 贷:银行存款 10900 元 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210000 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900 元 贷:应付账款 236900 元
2024 03/19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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