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商品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 2.6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代垫运费1万元,增值税税额0.09万元,上述业务均已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价款尚未收到。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收账款的人账金额 为( A.21万元 B.22.6万元 C.23.69万元 D.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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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3/16 10:15
同学你好
这个选择23.69
2023 03/16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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