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问一下,1.A公司100万资金借给没有业务关系的B公司,收取12%年化利益,借款一年,但B公司经营出现危机,最终无力偿还。2.A公司同时将100万资金借给关联公司C,未取得利息,最终C公司破产,借款无法偿还,上述两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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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8 | 提问时间:03/18 10:40
无力偿还双方要是约定好寄到营业外支出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第2点。第2点属于视同销售。破产这笔业务要是不用支付了,寄到营业外支出也是可以税前扣除。
03/1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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