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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销售收入55180866.18,可列支的招待费不是应该收入乘以千分之五吗?为什么会显示只能列支3万多?
84784962 | 提问时间:03/17 19:06
小小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原则主要遵循以下规则: 1.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这些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按照发生额的60%进行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此外,业务招待费的具体范围包括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赠送纪念品的开支,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以及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但需要注意的是,营业外收入并不包括在内。
03/17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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