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属于《契税法》直接规定免征契税的是( )。
A.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科研的
B.营利性烹饪学校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
C.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工业园区建设
D.法定继承人通过赠与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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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84784957 | 提问时间:03/15 10:21
A 选项B,营利性学校承受房屋、土地权属不能免征契税;选项C,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但用于工业园区建设的没有免征契税的规定;选项D,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但是赠与获得的没有免税规定。
03/15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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