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要进行股东变更,2016年时进行实缴100万,2019年在工商登记以1元进行股权转让,实际前任股东抽出实收资本100万元记为其他应收款,1元股权转让后转为现任股东其他应收款100万元,请问这是属于低价转让还是平价转让,现在进行股权转让的话,是以1元为购入原值还是100万元为购入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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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00 | 提问时间:03/14 09:22
2019年在工商登记以1元进行股权转让,这个行为本身被记录为1元转让,因此从形式上看是平价转让,而不是低价转让。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实际交易中的款项流动和记录方式可能与工商登记中的表述存在差异。
关于“现在进行股权转让的话,是以1元为购入原值还是100万元为购入原值”的问题,关键在于确认股权转让时的真实交易价格。如果股权转让的实际交易价格是1元,并且有相关证据支持这一价格(例如股权转让协议、支付凭证等),那么应该以1元作为购入原值。
但是,考虑到前任股东抽出实收资本100万元并记为其他应收款,这一行为可能涉及到公司财务的合规性问题。如果这一操作并未经过合法程序和审批,或者存在其他违规情况,那么它可能会影响股权转让的定价和合法性。
因此,建议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先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股权结构进行详细的审查和评估,确保所有操作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同时,与专业的财务顾问或律师进行咨询,以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03/14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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