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知识点在哪里?什么意思?不都是股东提起无效和撤销的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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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03/12 22:09
你好,
决议撤销权、决议无效以及决议不成立,这些都属于公司法中关于公司内部决议机制的重要知识点。这些概念涉及到公司决策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以及股东、董事、监事等公司内部参与者的权益保护。
1.决议撤销权:这是指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司决议的权利。具体来说,当股东认为股东会或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他们可以在决议作出之日起的6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决议的请求。这一权利旨在保护股东利益,确保公司决策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决议无效:决议无效是指公司决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司章程的明确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这种情况下,决议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实践中,常见的认定决议无效的情形包括侵害股东对公司增资的优先认缴权、侵害股东的分红权、违法解除股东资格等。决议无效的判断主要基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明确规定。
3.决议不成立:决议不成立是指由于公司未召开会议、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法定通过比例等原因,导致决议未能产生或不具备法律效力。这些情形主要涉及到决议形成的程序性问题,如果程序存在瑕疵,那么决议就无法成立。
在理解这些知识点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决议撤销权主要关注决议的程序性和内容性违法,而决议无效则更注重决议的违法性。
● 决议不成立则主要涉及决议形成的程序性瑕疵。
● 股东、董事、监事在公司内部决议机制中扮演不同的角色。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者,享有决议撤销权和决议无效诉权;董事和监事则分别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职能,他们也有权在特定情况下对决议提出异议或采取其他行动。
综上所述,这些知识点体现了公司法对公司内部决议机制的规范和监督,旨在保护公司内部参与者的权益,确保公司决策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03/12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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