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残疾人用工,在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企业里面,享受哪些优惠,具体涉及哪些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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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6 | 提问时间:03/12 08:56
增值税优惠政策: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月退还增值税,退还额度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1。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盲人按摩机构不少于5人)1。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1。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不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1。
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1。
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其他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1。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23。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2。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的据实扣除和加计扣除的优惠4。
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
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23。
03/12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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