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形成的废料 如何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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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2 | 提问时间:03/11 15:28
废料可以作为原材料增加,并冲减生产成本。具体的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废料”,贷“生产成本”(红字)。这种方法可以将废料的成本纳入到生产成本中,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其次,如果废料被销售,其销售所得应归为其他业务收入,并计算应缴纳的税金。具体的会计分录为:借“现金/银行存款”,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贷“其他业务收入”。这种方法可以将废料转化为收入,为企业带来收益。
为了准确计算废料的成本,企业需要对废料进行结算。具体的处理方法是将废料成本作为其他业务支出进行结转。其会计分录为:借“其他业务支出”,贷“原材料-废料”。这种方法可以准确反映废料的成本,为企业管理和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因此,在税务处理方面,应注意研发废料收入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03/1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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