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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A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实缴资本800万,甲公司占60%,自然人小乙占40%。减资时,A公司累计盈余公积100万,累计未分配利润700万。现两个股东想同比例减资,把注册资本减少至200万元,实缴资本减少至100万元,减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各从公司按持股比例减资取得现金:甲公司取得900万元、小乙取得600万元。请计算甲公司和小乙要缴多少税?
84784969 | 提问时间:03/11 08:41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方案一:直接减资 甲公司缴税:(900-700*60%-800*700/800*60%)*25%=15万元 (假设甲公司为非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率为25%) 小乙缴税:(600-700*40%)*20%=64万元 方案二:将未分配利润700万先分红,再减资;甲公司:分红取得420万,减资取得480万;小乙:分红取得280万,减资取得320万; 甲公司缴税:(480-700*60%-100*700/800*60%)*25%=1.875万 小乙缴税:280*20%+(320-700*40%)*20%=64万元 综上:方案二先分红再减资对甲公司更有利,并且股东小乙不受影响。 当股东决议不减少资本公积、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时,情况如下:甲公司分得420万现金,小乙分得280万现金。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他们所取得的资产未超过初始出资部分,所以在减资时均无需缴税。
03/11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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