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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有限公司A注册资本1000万(实缴250万),有两个股东:股东甲自然人认缴700万70%实缴250万,股东乙企业认缴300万30%实缴0万。2023年12月公司A实收资本250万,未分配利润-200万,所有者权益50万。2024年1月公司A减资650万,减少的均为认缴未出资部分,并不涉及资本金的返还,其中甲自然人减资367.5万,乙企业减资282.5万;减资后公司A注册资本350万,甲自然人认缴332.5万95%实缴250万,乙企业减资减资后认缴17.5万5%实缴0万。请问:这种情形的减资税务上涉及纳税吗?如果涉及,甲和乙交什么税怎么计算?
范范 | 提问时间:03/18 15:49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有限公司A的减资并不涉及资本金的返还,减少的是认缴未出资的部分。因此,从税务角度看,这种减资并不直接导致现金的流出或收入的产生,一般不会触发直接的税务义务。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减资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和所有者权益,这可能会间接影响公司的税务状况。例如,如果减资后公司出现亏损,那么这些亏损可能会影响公司未来的税务抵免或递延。 具体到甲和乙两位股东,由于减资并不涉及他们已实缴的资本,因此他们不需要为此支付任何形式的资本利得税。然而,如果减资后公司进行了利润分配或清算,而甲和乙从中获得了收益,那么这些收益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具体取决于收益的性质和当地的税法规定。
03/1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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