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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中为什么债权人的重组损益一般情况下不包括相关税费,而债务人却要包括相关税费(难道债务人贷方不能用银行存款抵掉吗?)
84785045 | 提问时间:03/10 08:30
王超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在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和债务人的重组损益处理之所以存在差异,特别是关于相关税费的考虑,主要源于双方在经济交易中所处的位置和角色不同,以及会计准则对双方会计处理的规范。 对于债权人来说,其重组损益主要关注的是因债务重组而导致的债权价值的变动。通常情况下,债权人不会因为债务重组而直接产生额外的税费支出。债权人的主要关注点在于债务的偿还金额、方式和时间等方面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因此,在计算债权人的重组损益时,一般不会将相关税费纳入考虑范围。 而对于债务人来说,债务重组往往涉及到债务的减免、偿还方式的改变等,这些变化可能导致债务人产生额外的税费支出。例如,如果债务重组导致债务人实现了债务的部分或全部豁免,那么根据税法规定,债务人可能需要就豁免部分缴纳所得税。此外,如果债务重组涉及到资产的转让或处置,那么还可能产生增值税、印花税等其他相关税费。 至于债务人贷方是否能用银行存款抵掉相关税费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债务重组协议和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在某些情况下,债务人确实可以通过银行存款或其他资产来支付相关税费。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相关税费就不应该计入债务人的重组损益。因为无论是通过现金支付还是其他方式抵偿,相关税费都是债务重组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应该合理反映在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
03/10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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