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给农户种植,收取租金,发票开具无形资产-土地租赁费可以吗?备注栏有填写要求吗?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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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7 | 提问时间:03/06 19:45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农户种植并收取租金时,**可以开具无形资产-土地租赁费的发票**。
在中国的法律框架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或租赁的方式进行有偿使用。具体到土地租赁,这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并由使用者支付租金的行为。在与农户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中,所支付的租金对应的是可以用于种植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开具无形资产-土地租赁费的发票是符合规定的。
对于土地租赁费发票的备注栏,**有特定的填写要求**。
根据税务规定,当出售或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时,备注栏需要填写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的详细地址等信息。如果按照核定计税价格征税,则“金额”栏填写不含税计税价格,并在备注栏注明“核定计税价格,实际成交含税金额×××”。这意味着备注栏的内容是有明确规定的,并且对于确保交易透明、税务管理的合规性至关重要。
03/06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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