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 我们公司董事长是日本人,他从下个月开始一半在日本出差,一半时间在国内,如果在国内时间不足183天 是否就不用申报个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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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1 | 提问时间:03/05 14:15
同学你好,根据你的表述,董事长应该属于在国内居住满90天不满183天的非居民纳税人。个税政策如下: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非居民个人,取得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取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
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 = (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税率 - 速算扣除数
03/05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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