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此题目中,冲减商誉后,剩下350的的减值损失,怎么都是由母公司承担呢?不是少数股东也要按比例承担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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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7 | 提问时间:03/01 17:48
在合并报表中,商誉的减值损失确实需要由母公司承担,但**这并不意味着少数股东不承担任何减值损失**。
当一个公司发生减值时,首先应当冲减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部分。在商誉全额冲减之后,剩余的减值损失通常会分摊到其他可辨认的资产上。在这个过程中,合并报表上反映的商誉减值损失仅限于母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例如,如果母公司持有子公司80%的股权,那么在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将是总商誉减值损失的80%。
对于剩余的350万元减值损失,这部分损失通常被视为资产组中其他资产的减值。在合并报表中,这些减值损失并不按母公司和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摊,而是直接体现在合并报表中。这是因为合并报表是从整个集团的角度出发,反映的是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因此,尽管母公司承担了商誉的减值损失,但这并不意味着少数股东不承担任何损失。实际上,少数股东在其各自的财务报表中也会对这部分减值损失进行体现。
总结来说,母公司在合并报表中承担了商誉的减值损失,而剩余的减值损失则体现在合并报表的其他资产减值中。少数股东虽然在合并报表中不直接分摊这部分损失,但在各自的财务报表中会对此进行调整和体现。
03/01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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