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物业公司2024年1月份过给我们公司,2023年12月份的电费是我们收的,付给供电局的电费也是我们付的,收的2023年12月份电费可以做到2024年1月份做为我们的收入吗?物业费收的是2023年10月1号至2024年3月31号共6个月的物业费,实际我们是从2024年1月份才开给始接手的,可以把这6个月的物业费平摊到2024年1至3月份里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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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60 | 提问时间:02/19 14:14
税务局不查的话没有关系
因为你不符合权责发生制。
02/1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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