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对于消费税来说视同销售,而对于增值税来说却不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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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5 | 提问时间:02/18 22:11
首先,消费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当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时,虽然这些非应税消费品本身不需要缴纳消费税,但由于其使用了应税消费品作为原材料,如果这些原材料的消费税不被征收,就会导致消费税税基的流失。因此,为了维护消费税的税基,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对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行为,需要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
其次,增值税的主要目的是对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部分征税。当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时,虽然这些非应税消费品本身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由于其生产过程中的增值部分已经被包括在最终产品的价值中,并在最终产品的销售环节缴纳了增值税。因此,对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行为,不需要再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02/18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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