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某日本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2023 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 得咨询收入 500 万元;在中国境内培训技术人员,取得日方支付的培训收入 200 万元;在香港取得与该分
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 80 万元。 2023 年度该境内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收入总额为( )万元。
A.500
B.580
C.700
D.780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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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9 | 提问时间:02/05 12:33
你好,日本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咨询收入500万元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日方支付的培训收入200万元属于来源于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香港取得的所得80万元属于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
应税收入总额为700万元。
02/05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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