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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公司给员工补贴电脑的费用,现在员工不满规定4年离职是怎么计算的?”乙方服务未满四年(自笔记本电脑购入并办理登记之日起计)提出离职(包括因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辞退),则必须按离四年剩余时间退还甲方提供的补贴款,退还补贴款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乙方有权带走笔记本电脑。“---当时签的协议
84785009 | 提问时间:02/02 14:32
崔志杰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1. 计算剩余服务期:从笔记本电脑购入并办理登记之日起,计算乙方离职时剩余的服务期。例如,如果乙方服务期为 4 年,离职时已经服务了 2 年,则剩余服务期为 2 年。 2. 计算退还补贴款:根据剩余服务期占总服务期的比例,计算乙方需要退还的补贴款金额。例如,如果乙方的补贴款为 4000 元,剩余服务期为 2 年,总服务期为 4 年,则乙方需要退还的补贴款金额为 4000 元 * 2 年 / 4 年 = 2000 元。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中规定乙方退还补贴款后,有权带走笔记本电脑。因此,乙方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要将笔记本电脑归还甲方,并在退还补贴款后,甲方才能将笔记本电脑交给乙方。
02/02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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