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到期提醒: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已执行到期,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第七条第六项规定,“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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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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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8 | 提问时间:01/29 16:29
你好,同学
这个意思,不能再享受进项税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了
01/29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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