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范围内,且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
二、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