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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私下约定工程造价为9000万元,但双方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2亿元;在施工过程中,乙公司按照约定垫资2000万元,建设工程合同中未就工程欠款及垫资利息作出约定;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有关款项。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84784957 | 提问时间:01/24 08:42
朱飞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CD,A错误: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利息;B错误,C正确:采用招投标方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D正确: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01/24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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