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外购的手机有两种,价值5000和10000的,手机,赠送给购买我们的主营产品达到一定量的客户,这个手机做招待费可以吗?税务上需要注意啥?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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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7 | 提问时间:01/23 08:59
1、企业购进商品时,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将购进商品赠送给客户,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还要按偶然所得申报个税
01/23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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