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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老师你好,请问残保金的计税依据是按什么?
84785012 | 提问时间:01/19 14:54
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规定 1、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1.7%,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2、缴纳残保金原因: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3、残疾人就业规定: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4、缴纳残保金标准: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参考法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说明】 ①单位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包括单位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6个月以上),与计税工资人数一致。 ②在岗残疾职工人数是指经残联劳动服务机构确认的残疾人数。 ③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④职工工资总额为应发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及五险、一金。
01/19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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