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2023年未分配利润有4661.66,需要在2023年12月计提盈余公积吗,如果2023年没有写,需要,2024年1月最分录吗,分录应该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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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4 01/18 17:19
同学您好,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除非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不提取盈余公积的决定。如果2023年未分配利润为4661.66元,应当在2023年12月计提相应的盈余公积。如果未在2023年计提,可以在2024年1月进行补提。分录应当为: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024 01/1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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