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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公账收员工生育津贴分录如何编制?
84784948 | 提问时间:2024 01/09 15:49
梁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 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需要由用人单位按员工产假之前的工资正常发放。 正常发放工资时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销售费用-工资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收到的生育津贴<员工产假期间正常发放的工资,无需补偿给员工 收到生育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管理费用-工资/销售费用-工资等 注意:实务中,损益科目通常用借方红字记账 收到的生育津贴>员工产假期间正常发放的工资,需要补偿给员工 收到生育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XX生育津贴(差额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管理费用-工资/销售费用-工资等 注意:实务中,损益科目通常用借方红字记账 将差额部分实际支付给员工时: 借:其他应付款-XX生育津贴(差额部分) 贷:银行存款
2024 01/0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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