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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甲方,签订一个运维承包合同,条款中说:甲方负责脱硫系统产生的副产物石膏的运输及最终处理。这块产生的废弃物是我们自己处理,对方说合同这样写,他们就开不了6点的发票。对方提供运维承包服务,运维期间产生的废弃物所有权应该属于我们甲方。为啥对方说合同这样写这句话,就得开13点的发票呢。老师这块我不太懂。
84784991 | 提问时间:01/09 12:29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合同条款中规定甲方负责脱硫系统产生的副产物石膏的运输及最终处理。如果乙方认为这一条款导致他们需要开具13点的发票,可能是因为乙方在提供运维承包服务时,除了提供技术服务外,还涉及到废弃物的运输和最终处理服务,而这些服务可能被归类为“货物销售”或“废弃物处理”等服务,适用于13点的税率。 然而,根据合同条款,废弃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是负责运输和最终处理。因此,如果乙方认为合同条款导致他们需要开具13点的发票,可能需要进一步与甲方协商合同条款,以确保合同内容与税法规定相符。
01/09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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