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比如小规模上季度开具50万1%的普票,本季度冲销,重新开具50万3%的普票,并且本季度没有其他的开票金额,申报时,还需要补差2的税率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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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45 | 提问时间:01/08 09:40
您好,不需要的,普票也不能抵扣,以下虽然是老时间,但能参考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在上述复工复业政策实施期间,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开具了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需要提醒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如实开具发票。纳税人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政策的,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1%”字样。今后,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01/08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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