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核销其他应付款怎样做账 涉及预算类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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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0 | 提问时间:01/05 10:24
1.如果该笔款项一直没能收到,且逾期3年以上,则应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具体来说,应做以下记账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
贷:应收账款
1.审批后应予核销时,不再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余额转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而是将待处理财产损溢明细科目对冲。出售时支付的费用则应作为净支出转入经费支出科目。具体的记账处理为: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价值
借:经费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净收入
1.对于无法偿还的应付账款,应确认为事业单位的一项收入,并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这种收入没有对价的物的付出,不是一种交易行为。因此,这种收入不属于任何一种流转税的应税收入,不需要计缴流转税及其附加税费。
2.对于涉及预算类资金的其他应付款核销,还需要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例如,如果核销的是预算内资金,需要根据预算管理规定报经批准后,在相应的预算科目中进行调整。如果是预算外资金,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批和调整。
3.在核销其他应付款后,应将相应的预算类资金进行调整或重新安排。
01/0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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