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关于多处拿年终奖不能合并计算的相关政策条款,可否发我一下,老板要看,急采用!非常感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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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5 | 提问时间:01/04 22:34
您好,可以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同时在两个单位任职的,可以将在同一月份内取得的年终奖合并,按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计税办法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一个月的,只能选择一个月,另一个月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作为当月收入补缴个人所得税。
01/04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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