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和甲方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并对甲方开了千万发票,甲方保理贷款打到公司这笔贷款,现甲方要求除去税款,把剩余的以退工程款的名义退到他分公司账户,请问老师,可以这么操作吗?有什么风险没有?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65 | 提问时间:01/04 16:02
一般来说,如果已经开了发票并确认了收入,那么这笔款项在法律上就应该被视为已收到的工程款。将其中的一部分以退工程款的名义退回给甲方可能会导致一些法律和税务问题。
1.法律合规风险:需要仔细审查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这样的操作是合法的。如果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和处罚。
2.税务风险:这样的操作可能会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如果被认为是有意逃避税款,可能会导致税务处罚和补缴税款。
01/04 16:0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