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已知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时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的成本是1万元,乙企业加工过程中发生加工费用1万元,甲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万元,增值税为1300元,原材料加工完成假期收回由一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元。加工费和相关税费均由甲企业通过银行账户支付,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
84784969 | 提问时间:2024 01/02 21:51
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请问是需要写甲方的会计分录吗
2024 01/02 21:53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