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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老师,我们公司是由两家公司(法人股东)达成协议一个占比30%,另一个占比70%成立的一家新公司,注册资本是500万,其中占30%股份的法人股东提供场地,但在财务上没有体现数据,相当于该股东没有实缴注册资本金。占70%的股东实缴注册资本为70万,现在占股30%的法人股东不想继续合作了,终止合作的协议是2023年10月28日,现在在财务数据上股东之间还存在质疑,也在审计。我想问一下:占股30%的股东要退出,是通过减资的形式还是股权转让的形式好些?
84785027 | 提问时间:01/02 13:40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占股30%的法人股东在财务上没有体现数据,相当于没有实缴注册资本金,而另一股东已经实缴了70万的注册资本。如果占股30%的法人股东想要退出,这涉及到公司股东结构的变化和资金管理。以下是两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1.股权转让:如果占股30%的法人股东想要退出,他们可以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或现有的其他股东。这种方式下,接手股权的投资者或股东需要支付相应的对价给原来的法人股东。财务上需要处理的问题包括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支付对价和相关的税费。 2.减资:如果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但现在只实缴了70万,那么理论上,减少注册资本也是可行的。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占股30%的法人股东在财务上没有体现数据,所以减资的操作可能会比较复杂。具体的操作步骤包括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清偿债务等。
01/02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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