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税额23年没用完的24年还能用吗?是不是24年出了新政策没用完的需要调整?还是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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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0 | 提问时间:2023 12/27 16:28
您好,能用的,没有新政策出来
4.加计抵减额对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影响(比大小)
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没抵,全部结转下期)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全部抵完)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
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部分抵,剩余结转下期)
2023 12/2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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