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公司关系,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代总公司员工缴纳社保,最后总公司把钱打给分公司,分公司要给总公司开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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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9 | 提问时间:2023 12/26 15:31
答:非独立核算,不需要。如果相互之间不是独立核算的,而且又是在同一个区域内 (县、区以下的行政区域),或者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汇总缴纳的,可以汇总来汇算 企业所得税 ,但总、分公司之间的交易,一般不得开发票,如果属于跨区域调拨货物等 增值税 视同销售行为,才能开发票。
2023 12/2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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