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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居民个人李某为某大学的教授,独生女就读小学二年级、从 3 月起每月需支付其名下首套住房贷款 3500 元 (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2021 年李某的收入与部分支出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 10000 元,含按国家标准缴纳的“三险一金”1500 元。 (2)6 月份与一家培训机构签订了半年的劳务合同,合同规定,从 6 月起每周六为该培训机构授课一次,每次报酬 700 元,每月为培训机构授课 4 次。 (3)7 月份出版短篇小说一篇,取得出版社支付稿酬收入 3000 元。 (其他相关资料:相关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李某100%扣除,李某已向单位报送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判断李某能否在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每月3500的住房贷款
84784997 | 提问时间:2023 12/18 21:53
微微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不能,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2023 12/18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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