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关于:公司股东欠公司款年底未还回,将视同分红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国家税法有没有条例,麻烦告知,非常感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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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5 | 提问时间:2023 12/18 16:02
财税[2003]158号
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023 12/1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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