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冢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全额计提累计折旧,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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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2 | 提问时间:2023 12/18 15:50
同学,你好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
不一定计入固定资产的
2023 12/1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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