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政府奖励款达到A企业,奖励是B+C的,A企业返还给B和C企业,那会计分录如何做呢?A企业相当于代收。A企业收到奖励款借:银行存款100 贷:专项应付款100 A企业给B和C企业打款借:专项应付款 40 贷:专项应付款-A 40 借:专项应付款-A 40 贷:银行存款40对吗?问题就是借:专项应付 40贷:专项应付款-A 40这块对吗?因为企业很多家,我想区分明细知道每一笔打给谁家?就出现第二个分录,不知道对不对。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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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6 | 提问时间:2023 12/18 14:24
A企业收到奖励款时的会计分录是正确的。
当A企业给B和C企业打款时,为了区分明细,A企业可以设置“专项应付款-B”和“专项应付款-C”两个明细科目,而不是“专项应付款-A”。
所以,第二个分录应该是:
借:专项应付 40
贷:专项应付款-B 20
贷:专项应付款-C 20
这样,A企业就可以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下的不同明细科目来区分每一笔打款给哪家企业。
最后,A企业还需要将“专项应付款-B”和“专项应付款-C”两个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结转到B企业和C企业的账户上。
2023 12/18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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