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2021年4号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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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9 | 提问时间:2023 12/15 15:17
同学您好,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4号公告的内容是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通知。
符合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
2023 12/15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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