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然人合伙人,A合伙企业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代扣代缴税款并办理纳税申报;
对于法人合伙人,A合伙企业应提醒其将相应的应税所得并入当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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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甲有限合伙企业,一个自然人股东,一个企业股东。
年底利润是 200w, 按照股权比例, 自然人股东 2w, 企业股东 198w。
这2w 扣除 20%个税(甲合伙企业扣缴经营所得), 分红给自然人 1.6w.
对企业股东的198,可以直接分过去,也可以单纯告知,先不进行分配,也不代扣税,对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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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12/07 19:59
对于企业198万可以不分过去,企业要做投资收益核算。是企业做自己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时算自己的收益交所得税。
2023 12/0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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